2011协同中心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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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省级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建设情况总结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 2015-01-09 14:52:21


赣教办函〔2015〕3号

 

各有关高校:

  为总结交流我省“2011计划”建设经验和成效,进一步推进省级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建设,根据《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》,经研究,决定在近期开展省级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建设情况总结和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对象范围

  1、总结材料:2012-2014年立项建设的三批38个“中心”;

  2、中期检查:2012-2013年立项建设的第一、二批20个“中心”。

  二、主要内容

  1、科学研究方面:组建以来获得的科研项目和经费、在研重大项目、重大科研成果、社会服务与贡献、学术交流等;

  2、学科建设方面:主体学科的建设与发展、面向需求的多学科集成、交叉和新兴学科培育等;

  3、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:聘任高水平领军人才、聚集优秀教学科研团队、研究生培养等;

  4、机制体制创新方面:人才引进培养及奖励机制创新、科研组织模式创新、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等;

  5、经费投入与使用:省财政专项经费使用情况、学校配套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、其它经费投入等;

  6、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建议和意见。

  三、有关要求

  各校要高度重视,认真总结,总结材料要求重点突出、文字精炼、数据详实,前两批“中心”重点总结所取得的突出成绩,第三批“中心”重点反映培育成效。总结材料经校领导审核后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,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:56367169@qq.com。

  第一、二批“中心”牵头高校要认真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,省教育厅将于3-4月份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,检查的方式方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  今后,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“2011计划”的宣传报道工作,建立信息报送制度,每季度编写简报或专报,分别报送省领导及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等单位。

  联系人:彭宏博, 联系电话:0791-86765172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   江西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2015年1月8日